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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问题
作者姓名:王搏
作者单位: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东丽供电分公司
摘    要:<正>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并根据试点方案制定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不含铁路的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2年9月1日北

关 键 词: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通运输业  改征  国家税务总局  信息技术服务  扣税  税务机关  进口增值税  货物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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