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企业三产与母体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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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光青.理顺企业三产与母体的关系[J].上海改革,1994(5):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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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光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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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当前政府对于企业多余劳动力的社会流动的机构、机制(吸纳、产业结构调正与发展规划、职业培训、就业介绍、社会保险、……)没有建立以前,为了提高企业“三产”效益而简单取消吸纳多余劳动力功能,并不一定恰当。但采取多种方式明确产权关系,加强经济核算,包括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并提高领导素质,加强经营与管理,发挥效益与安置两种功能是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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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 劳动力 产权关系 股份合作制 经济核算 取消 经营 理顺 方式 社会流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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