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五项要求 规范招标控制价审计 |
| |
引用本文: | 马宝红.平罗县五项要求 规范招标控制价审计[J].宁夏审计,2010(4):37-38. |
| |
作者姓名: | 马宝红 |
| |
作者单位: | 平罗县审计局 |
| |
摘 要: |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招标控制价审计管理,促进项目管理更加规范,近期,平罗县及时召开了“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审计工作座谈会”,通报了上半年招标控制价审计情况,广泛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建议,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五个方面着手,进一步规范了招标控制价审计。一是明确经审计审核的标底只作为招投标过程中的控制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审计机关提供审核的招标控制价,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工程招投标活动。
|
关 键 词: | 招标控制 审计管理 平罗县 审计工作座谈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 被审计单位 招投标活动 项目管理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