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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自主支配的城市土地
作者姓名:朱春兰
作者单位: 
摘    要:关于住宅用地70年后的续期及其费用,<物权法>出台前即已闹得沸沸扬扬,但<物权法>最终没有敢触及这个敏感问题.不过,依专家的解释,<物权法>是民事特别法,住宅用地的续期及其费用,属于政府行为,民事特别法中不便规定政府行为,可谓典型的"遇到红灯绕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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