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著作权刑法保护困境及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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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逸宁.人工智能时代著作权刑法保护困境及出路[J].现代企业,2020(4):111-11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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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逸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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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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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阶段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应用极大地提升了社会生产效率,为社会大众生活提供了便利。但是近年来国内有个别不法分子利用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侵犯他人著作权,抄袭、盗用受到现行法律保护的个人智力成果,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面对日益严峻的挑战,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体系必须进行结构性优化改良,针对新出现的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进行立法限制,合理保护知识产权,明确划分法律责任主体,增设必要的罪名以应对现行著作权刑法面临的刑责主体多元化的挑战,及时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构建完善的著作权保护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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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著作权保护 人工智能技术 智力成果 立法限制 侵权者 现行法律 法律责任主体 保护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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