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嫁个人经营风险也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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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华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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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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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李某、张某、邹某和陆某四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李某任公司董事长兼经理,张某、邹某为公司董事。因张某曾从事过粮油经营,掌握一些货源及销售渠道,公司董事会决定,由张某分工负责公司粮油经营。经过一段时期的经营,由于张某经营路子熟,为公司赚得了可观利润。但张某总是认为自己是在帮助公司经营,所得的利润都归公司,个人从中得不到实惠,感到自己吃苦又吃亏。于是,2003年9月份,张某瞒着公司的其他人员,自行组织资金,购进了90吨油菜籽,转手销售,并欲将利润全部归于个人。可是,此批油菜籽在收购及运输过程中,因天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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