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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出租车行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作者姓名:何建堂
作者单位:陕西省国税局,陕西西安710068
摘    要: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出租车行业属于交通运输业中的陆路运输服务,按照上述决定,对出租车行业营业收入由原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探讨“营改增”后出租车行业税收情况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营改增  出租车行业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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