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好企业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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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海祜.承担好企业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责[J].企业与文化,2006(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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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海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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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港集团党委 书记、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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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继续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必须自觉深入领会《决定》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深刻理解“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偕”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等重要战略思想的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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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构建和谐社会 国有企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的本质 科学发展观 职责 六届六中全会 纲领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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