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经济分级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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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明峰,戴日庸,王飞欣,郑洪栋,郭世勤,滕维民.建立社会经济分级管理体制[J].经济研究,19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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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明峰 戴日庸 王飞欣 郑洪栋 郭世勤 滕维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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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在我国传统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下,虽然中央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也分别掌管所属企业和地区的社会经济生活,但是,利益与权力不相适应,往往同一项事情由多个部门分权管理,结果是谁也管理不了,谁也不能负起责任。这种管理实质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分级管理,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只是中央经济集中管理体制下的执行层次。现代管理不是狭义的管辖,而是一个包括了与管理主体的利益紧密联结在一起的咨询、决策、规划、组织、协调、执行和监督等多方面的有机系统。现代分级管理也就是使每一级政府对社会经济的管理都构成这样的系统。我国的改革欲全面展开,必须进一步改革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不失时机地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级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实行财政分级预算、事权分级行使、微观经济分级管理、宏观经济分层控制的社会经济分级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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