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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起调整进出口关税
摘    要: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具体措施包括:一是继续对原产于东盟十国的部分税目商品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税率.并实施第三步正常降税。二是继续对原产于智利的部分商品实施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税率.并实施第四步全面降税。

关 键 词:进出口关税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  协定税率  关税税则  降税  商品  智利  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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