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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全面促进森林消防工作,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势和《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消防工作  行政责任追究  浙江省  行政领导责任制  自然生态环境  科学发展观  行政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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