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上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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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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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师范大学 法学院,天津,300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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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天津师范大学青年基金项目“保险法上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52WU1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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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系保险法上之重要内容,指的是保险责任期间,保险标的之危险状况显著增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须立即通知保险人。我国现行《保险法》明确规定了危险增加通知义务,但其具体适用需要进一步厘定,以解决实践中法律适用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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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通知义务 适用范围 主体 期限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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