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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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第140次常务会议精神近期需要抓紧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06)4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44号)精神,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切实加强新开工项目的环境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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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项目 开工 控制 “三同时”制度 审批 环保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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