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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运用实务案例分析(二十七)
作者姓名:吴得林
摘    要:某建筑公司与某一客户签订一项建造合同,该合同规定,建筑公司为客户建造一栋房屋和一个食堂。在签订合同时,双方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意见:房屋的工程造价为400万元,食堂的工程造价为150万元。房屋和食堂均有独立的施工预算,房屋的预算成本为370万元,食堂的预算成本为130万元。

关 键 词:企业会计准则 案例分析 实务 建造合同 建筑公司 工程造价 预算成本 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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