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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企业”经济补偿金有新规
摘    要:2003年1月上旬,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改革开放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处理省属国有企业改制改组中劳动关系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省属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后的新企业(以下简称新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处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形式、计算办法作了相关规定。

关 键 词:福建 国有企业改革 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 内退人员 下岗职工 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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