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之反思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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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永强.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之反思与完善[J].经济论坛,2010(6):223-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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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永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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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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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法作为我国新兴的法学部门,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处于探索时期,很多方面还很不完善。本文从学者法理认识和国家立法责任两方面进行了简要的反思,并以医疗保险为例,通过比较德国医疗保险制度得出我国社会法建设应当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度保障的同时还要注重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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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保障法 法理认识 立法责任 规范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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