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5条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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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符潜知.《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5条之评析[J].魅力中国,2011(5):185-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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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符潜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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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湖南,湘潭,41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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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0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该法将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新法明确了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本文着重从涉外产品责任内涵出发,结合当前最热的“产品召回”案例来评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5条关于涉外产品责任法律冲突规定的出台对我国当前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制度的缺陷弥补及其实践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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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外产品责任 法律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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