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聘用人员覆行职务期间犯罪应成为职务侵占罪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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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媛.口头聘用人员覆行职务期间犯罪应成为职务侵占罪主体[J].魅力中国,2011(6):7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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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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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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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新劳动合同法要求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在我国一些人员少、规模小的公司、企业中由于存在劳动者流动性大、用工制度不规范、由于人情关系等原因造成了大量的口头聘用人员。如果这些口头聘用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生非法占有单位财产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如何定性、对其如何处罚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也存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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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聘用人员 职务侵占罪 新劳动合同法 犯罪 用工单位 劳动关系 人情关系 非法占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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