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章程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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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左政,张潇琪,王贺贺.论公司章程的效力[J].魅力中国,2011(5):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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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左政 张潇琪 王贺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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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5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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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目前存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我国《公司法》对其公司章程做了不同的要求。从公司形式出发区分不同公司章程的效力是我们理解公司章程法律的可行方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主要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作为效力判断的依据,而辅之以强制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则相反。公司章程的生效是即时生效,不以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为生效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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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章程 概述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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