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确定社保行政执法主体问题的法律分析
引用本文:刘芳.确定社保行政执法主体问题的法律分析[J].山东劳动保障,2015(7):49-49.
作者姓名:刘芳
作者单位:1.昌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摘    要:【案情简介】职工张某到昌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其所在单位欠缴其两年的社会保险费,要求单位补齐这部分保险。根据张某反映的情况,监察大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确定该职工反映情况属实,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关 键 词:行政执法主体  劳动保障监察  部分保险  《社会保险法》  保险经办机构  账户余额  强制执行  处理决定  社会保障费  存款账户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