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年来,通过多方不懈努力,治超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在新形势下却仍旧面临着不少问题……超载,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早在2000年1月,原交通部就出台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第2号令),针对货运车辆制定了具体的超限标准,使我国治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工作步入正规化、规范化轨道。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原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七部委在全国部署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设立了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2007年底,原交通部、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96号),部署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三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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