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的研究与探讨--江山市案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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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井雄,严明,周金富.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的研究与探讨--江山市案例研究[J].绿色财会,2004(1):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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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井雄 严明 周金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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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省江山市林业局 2. 浙江省江山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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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中央财政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先后在河北、辽宁、浙江等11个省区进行试点,试点面积2亿亩.试点期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补助资金10亿元,用于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保护和管理补助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人们对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的认识,第一次实现了森林资源长期无偿使用向有偿使用的转变,为逐步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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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稿时间: | 2003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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