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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文
摘    要:公司法将作较大的修改在日前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法誓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在会上就公司法修订草案做说明时表示,修订法草案对现行公司法作了较大修改,新增加44条,删除13条,修改91条。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修订公司法的呼声比较高。在2004年3月的“两会”期间,有601位全国人大代表和13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建议、议案或者提案,要求修订公司法。国务院有关部门、一些地方人民政府、企业和专家学者也通过不同形式表达了修改公司法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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