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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引用本文:刘铁霖. 论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J]. 商业研究, 2004, 0(17): 108-110
作者姓名:刘铁霖
作者单位: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辽宁,抚顺,113001
摘    要:证券市场作为直接融资的工具有二重性,通过证券市场,可以灵活、方便地筹集和融通巨额资金.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同时证券市场又是敏感性强、投机性很活跃的市场。简言之,证券市场即是投资的场所,又是投机的场所。为了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必须对其进行严格规范,依法禁止不正当的市场交易行为。

关 键 词:证券交易行为 证券市场 直接融资 内幕交易 价格操控行为 证券法
文章编号:1001-148X(2004)17-0108-03
修稿时间:2003-07-07

On Banned Security Transaction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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