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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05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根据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5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总量指标,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5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土地利用计划  2005年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厅  计划单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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