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据新华社消息,山东省首次允许农民报考县级机关公务员和机关工作。据悉,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大专以上化程度的农民均可报考。根据这一条件,那些获得成人教育高等学历的农民将有机会成为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队伍中的新成员。但省直机关的报考范围仍然限定为非农业户口的在职人员。《南方都市报》日前刊登陈旺的章对此评论说,只要具备必备的能力和政治素质,符合法定的国家公务员报考资格与录取标准,任何公民都享有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宪法赋予成年公民的担任国家公职权的必要组成部分。要求国家公务员从符合条件的非农业户口人员中录用,以身份为前提标准的公务员录用“潜规则”,事实上剥夺了农业户口公民的担任国家职权。山东省从1997年开始,从乡镇机关的大门,到县级机关的大门,逐步向农民打开。虽然是“迟来的正义”,也值得我们大声喝彩。我们期待有更高级别的国家机关的大门陆续为农民打开,我们也期待全国各地紧跟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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