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会计新制度”应增加“住房基金”扣“住房公积金”会计处理的内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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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志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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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桐庐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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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财政部(93)财会字第对号、财工字(1995)18号、财会字(199)14号等文件精神,随着住房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公路养护会计新制度”应增加“住房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会计处理的内容。一、增设会计科目1.增设“住房周转金”科目,核算单位从一定来源取得的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2.增设“缴存公积金”科目,核算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情况及其利息收入;3.增设“个人住房资金”科目,核算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使用,余存情况。二、单位按规定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统称为“住房基金”,(“住房基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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