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向其他保证人追偿问题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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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晓鸿,彭臻.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向其他保证人追偿问题探究[J].江南论坛,2021(2):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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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晓鸿 彭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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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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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年,甲向乙借款100万元,丙和丁为担保人,但合同中未对保证方式作出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丙代甲向乙支付50万元,随后根据《担保法》第十二条、《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对甲和丁提起诉讼,要求甲向其支付50万元,要求丁对其已清偿部分的50%即25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诉求乍看似乎有依有据,但笔者认为丙对丁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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