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双倍工资”安全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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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穆忱.拧紧“双倍工资”安全阀[J].人力资源,2013(6):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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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穆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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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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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4月,王某被某公司聘用为消防安全负责人,双方于同年4月1日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从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而王某却继续留在该用人单位工作。2013年3月12日,王某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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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管理 双倍工资 劳动者 安全阀 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终止 拧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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