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具有经济互助性质的组织与重要的生产方式。近年来,在政府的有效推动下,我国各地农民合作社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发展态势。但是,在合作社的发展如日中天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的问题与弊端,导致合作社很难发挥其原有的农民互助合作的作用,甚至合作社政策宗旨落空。事实上,合作社作为一类市场主体,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市场失灵现象,进而会导致危机的产生。政府应当构建并健全规范的监管体系,对合作社采取一定的监管措施,使政府监管与合作社自由发展相辅相成,保证其在遵从市场规律的条件下,实现应有的作用,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