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单质押的法律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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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美华.关于保单质押的法律审查[J].上海农村金融,2008(6):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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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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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行上海市金桥支行法律合规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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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法》中有大量的“兜底条款”,如对抵押物的范围采取“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均可抵押,体现了“法不禁止即为允许”的法治理念,极大地扩充了抵押物的范围。但是,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物权法并未将上述立法方法贯彻到底,在权利质押这一节,关于出质财产权利范围的规定仍然沿袭了担保法中的做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可以出质。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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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审查 保单质押 《物权法》 财产权利 金融产品创新 行政法规 抵押物 法治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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