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佣金制度改革拉开序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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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学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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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中国证监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文,自2002年5月1日起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A 股、B 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我国证券市场实行多年的固定佣金制度终于向浮动佣金制度的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市场呼唤已久的关于证券交易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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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证券市场 证券交易 经营模式 券商 浮动佣金制 佣金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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