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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拷贝电脑个人资料档案的法律责任
摘    要:律师同志:台湾的李先生原来在A医院的资料管理部门上班,负责病患资料档案的管理。最近邮购事业快速发展,他决定转业经营邮购事业。由于在医院任职的缘故,他选择了医疗用品的邮购事业。为了掌握潜在客户名单,在离职前,李先生把A医院的病患名单和个人资料档案,依照所患疾病分类全部盗拷一份,准备将来制作邮购名单。李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关 键 词:资料档案 法律责任 电脑 拷贝 管理部门 医疗用品 邮购 医院 事业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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