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主要流转税种,是我国财政税收的主要来源。在经济危机影响日益广泛的背景下,我国于2008年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已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从而将原来的生产型增值税改革为消费型增值税。尽管新的增值税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税负、节约了资金,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是其会计核算仍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文章拟从该税制改革出发,对改革后会计核算方面仍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供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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