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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肉桂油 桉油 香茅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作者姓名: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摘    要:<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5号为统一政策,公平税负,现将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公告如下:肉桂油、桉油、香茅油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

关 键 词:适用税率  增值税  香茅油  肉桂  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农业产品  统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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