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对劳务派遣用工的适用范围、违法的处罚措施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2014年1月24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劳务派遣相关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作为首个劳务派遣领域的"部门规章",该规定上承《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下接各地有关劳务派遣的实施细则,已经成为劳务派遣领域的核心规范,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的雇用环境和劳资关系,给众多企业用工管理和持续发展带来了新挑战。文章以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律限制为出发点,结合A公司的管理实践,探析劳务派遣人员结构调整对企业用工关系的影响,以及劳务派遣人员转聘为合同制员工后的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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