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虽已理赔,仍可要求学校全额赔偿人身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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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园.保险公司虽已理赔,仍可要求学校全额赔偿人身损害[J].乡镇论坛,2011(31):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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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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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2011年2月,我11岁的儿子入学时,按学校的要求,支付了保险费,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至7月15日24时止。四个月后,我儿在上课时,因凳子突然散架摔倒,导致尾椎受伤,花去医疗费用9800元。保险公司理赔3000元保险金后,我要求学校赔偿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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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公司 人身损害 学校 理赔 赔偿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 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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