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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摘 要:
浙江省宁波市一乡镇干部来信咨询:如何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
关 键 词: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罢免
成员
乡镇干部
村民代表
选举权
宁波市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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