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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集资建房:两个无法克服的问题
引用本文:朱咏敏.个人集资建房:两个无法克服的问题[J].沪港经济,2007(5):12-12.
作者姓名:朱咏敏
作者单位:盛基集团副总裁
摘    要:最近一段时间,个人集资建房这个话题一再被人们提起,其原因是现阶段房价仍然偏高,于是北京、温州、深圳等地的“陈胜”、“吴广”们,振臂一呼:拿钱来吧,自己盖房!在一些人看来,自产自销的合作社方式,运作成本必然低于管理机构庞大、资金成本偏高的发展商。按理说,用自己的钱,盖自己住的房子,天经地义,名正言顺!可这事儿去年打了一阵雷,却始终没下雨。外界对此的评论也莫衷一是,大都认为不合法、不合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3点:

关 键 词:个人集资建房  管理机构  运作成本  资金成本  合作社  发展商  偏高  房价
文章编号:2434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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