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集资建房:两个无法克服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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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咏敏.个人集资建房:两个无法克服的问题[J].沪港经济,2007(5):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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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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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盛基集团副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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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一段时间,个人集资建房这个话题一再被人们提起,其原因是现阶段房价仍然偏高,于是北京、温州、深圳等地的“陈胜”、“吴广”们,振臂一呼:拿钱来吧,自己盖房!在一些人看来,自产自销的合作社方式,运作成本必然低于管理机构庞大、资金成本偏高的发展商。按理说,用自己的钱,盖自己住的房子,天经地义,名正言顺!可这事儿去年打了一阵雷,却始终没下雨。外界对此的评论也莫衷一是,大都认为不合法、不合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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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集资建房 管理机构 运作成本 资金成本 合作社 发展商 偏高 房价 |
文章编号: | 2434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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