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社保新政:城乡养老保险将可相互转换
摘    要:正继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后,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自由衔接转换,且无论如何转变,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这是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关 键 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  相互转换  个人账户  暂行办法  制度衔接  国务院  衔接转换  地方人民政府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