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心主义”下的侦诉审分工负责关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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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青莹 吴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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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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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5YJC820035);安徽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课题(AHZC2015B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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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践中,侦诉审分工负责关系因受检察监督、联合办案、侦查中心主义影响而呈现出形式化特征,严重背离了分工负责的分权制约和纠错理论要求。庭审中心主义要求摒除造成侦诉审分工负责关系形式化的原因要素,这将会带动侦诉审分工负责关系回归理性。而侦诉审分工负责关系回归理性还需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规范检察诉讼监督权合理行使,强化辩方制约地位等相关举措的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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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庭审中心主义” 侦诉审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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