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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支出责任与地方财政自治
引用本文:罗春梅.强制性支出责任与地方财政自治[J].财政监督,2014(6):68-70.
作者姓名:罗春梅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财经学院
基金项目:广东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编号GD12CYJ08〉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正近年来"事权清晰"一词逐渐成为公共管理学和公共经济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高频词,党的十八大也明确提出了"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的目标任务。但已有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财政收入划分层面,却往往忽视了财政支出领域的政府间财政干预或管制,若漠视日益泛化的强制性支出责任对财政预算体制本身产生的较大冲击,不但会使原有的目标难以实现,而且还伴随产生新的财政问题和制度变异。毕竟,筹集财政收入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地方政府支出的需要,不具备支出层面的自治权终将使收入

关 键 词:强制性标准  财政自治权  中国地方政府  政府支出  责任  预算体制  地方自治  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央政府  各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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