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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四项税负减免
引用本文:张朝晖.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四项税负减免[J].东南亚南亚信息,2008(9):23-23.
作者姓名:张朝晖
摘    要: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减免4项税负,自2008年7月1日施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出台的税收政策,将有利于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外部成本,有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期持续发展。

关 键 词:专业合作社  农民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政策  外部成本  持续发展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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