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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混肥生产需规范
作者单位:平阴县技术监督局
摘    要:在监督检查中我们发现,复混肥生产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复混肥与复合肥不分。由于近几年,复混肥质量差、含量低、效果差。农民喜欢复合肥。厂家为了追求利益,把复混肥 冠以“硫酸钾复合肥”、“包膜复合肥”、“地瓜专用肥”、“大蒜专用肥”、“小麦专用肥”、“玉米专用肥”等名,误导农民,坑害农民; 产品标识不规范。伪造厂名、厂址,有的国内厂家生产的复混肥。也印上“中国一比利时”、“中国一俄罗斯”联合制造等字样,欺骗农民; 用低浓度冒充高浓度。复混肥GBl5063—94规定,复混肥分高浓度、中浓度、低浓度3种,低浓度又分三元复混肥和二元复混肥。高浓度总养分(N P20, K:O)含量≥40%,中浓度≥30%,低浓度三元≥25%,二元≥20%,有的厂家把低浓度印成高效、高浓度;有的复混肥有效成分含量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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