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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明确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另外,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此规定已于1月1日起实行。此前,有关这个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营业额的计算,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人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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