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世界性难题,中美两国亦不例外。众筹的规模发展为有效缓解该难题,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运行,创设了新的资金融通渠道。与此同时,众筹也对传统金融业态和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在美国,基于不同价值目标的考量,众筹监管立法久经曲折。以"JOBS法案"为核心的制度性安排确立了众筹的合法性地位,为众筹证券发行奠定了法律基础。本文力图通过对美国众筹证券发行和豁免具体类型的划分,以及相应规则内容的比较分析,揭示在众筹证券豁免规则的构造过程中所体现出的美国资本市场在后危机时代寻求证券法制平衡的尝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为众筹行业发展的先行者,美国众筹监管立法理念的革新和规则体系的设计,为完善我国众筹行业监管提供了诸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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