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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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少兵,秦燕江.取消农业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8):6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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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少兵 秦燕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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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宜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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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举国上下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热潮中,又一个支农惠农、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出台。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开征税种。在我国延续2600年的古老税种终于退出历史舞台,走进了历史博物馆。这是一个历史的分水岭,从此,中国农民彻底告别“皇粮国税”,这对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它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此举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广大农民的关爱、对农村繁荣的关心和对农业发展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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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业税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新农村建设 历史博物馆 中国 农村发展 农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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