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客户维权意识提高,估价机构及估价人员在从事估价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出具客观、公正、专业的估价意见,否则将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因此当估价实践中出现少数估价机构出具有失公允的评估报告时,为规避法律风险肆意将房地产估价报告转换为房地产咨询报告格式。而实质上通过这种形式上的转换是不能真正地为估价机构及估价人员免责的,相反笔者认为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理解房地产咨询报告的内涵,任由目前这种现状发展,我们估价行业的专业性将变得一文不值。笔者拟在本文中就如何正确理解房地产咨询报告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或观点,供各位同仁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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