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知假买假者是否有权要求双倍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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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绵杰,庄旭筠.再论知假买假者是否有权要求双倍赔偿[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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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绵杰 庄旭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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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四川绵阳,621010 2. 四川省泸州市物价局,四川泸州,6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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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着重从知假买假者是不是消费者以及"退一赔一"的性质上对此问题进行分析,认为"知假买假"者不仅能够在法律上被认可为消费者,而且也在客观上、实质上成了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者,就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应当有获得双倍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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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假买假 消费者 惩罚性赔偿金 双倍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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