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与调适:近代中国营业税之课税标准及其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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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柯伟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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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历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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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代西方各国营业税制度并非单一固定模式,其课税标准有不同类型,亦有许多变化。中国引进西方营业税制度以后,中央和地方设定的课税标准以营业额为主,辅之以资本额或收益额,并随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而改变和调适。在营业税立法和征收过程中,各界对采用何种课税标准以及营业税与所得税关系问题存在诸多争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制度选择及营业税的性质。近代中国营业税具有明显的间接税性质,但因极少数行业采用了收益额课税标准,故又有一些直接税的色彩,并非照搬西方国家的某种模式,而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有所创革,力图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寻求某种利益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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